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21-02-1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康柏利等1982人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61人)、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501个集体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2317@cpad.gov.cn

  收件单位: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8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链接: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编辑:程艳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Baidu
map